题目
【1702116】甲公司与客户乙公司签订合同,为其提供广告投放服务,广告投放时间为2×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投放渠道为一个灯箱,合同金额为60万元。合同中无折扣、折让等金额可变条款,也未约定投放效果标准,且根据甲公司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者以往的习惯做法等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甲公司不会提供价格折让等安排。双方约定,2×20年1月至6月乙公司于每月月底支付10万元。广告投放内容由乙公司决定,对于甲公司而言,该广告投放为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广告投放以后,由于出现外部突发原因,周边人流量骤减,乙公司对广告投放效果不满意。2×20年3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了广告投放服务补充协议,对后续广告服务打五折处理,即2×20年4月至 6月客户于每月月底支付5万元,且双方已批准执行。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补充协议中对后续广告服务打五折应当按照可变对价进行相关处理

B: 甲乙公司对后续广告费用的重新约定属于合同变更

C: 该项合同变更应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进行会计处理

D: 新合同的交易价格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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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对于合同变更和可变对价的区分。 甲乙双方批准对合同价格作出变更,合同变更并没有增加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合同变更日已提供的广告服务与未提供的广告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所以甲公司应当将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进行会计处理。新合同的服务时间为2×20年4月1日至2×20年6月30日,交易价格为15万元(原合同交易价格中未确认为收入的部分30万元与合同变更中客户已承诺的对价金额-15万元之和)。
答案选 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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