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116】甲公司与客户乙公司签订合同,为其提供广告投放服务,广告投放时间为2×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投放渠道为一个灯箱,合同金额为60万元。合同中无折扣、折让等金额可变条款,也未约定投放效果标准,且根据甲公司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者以往的习惯做法等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甲公司不会提供价格折让等安排。双方约定,2×20年1月至6月乙公司于每月月底支付10万元。广告投放内容由乙公司决定,对于甲公司而言,该广告投放为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广告投放以后,由于出现外部突发原因,周边人流量骤减,乙公司对广告投放效果不满意。2×20年3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了广告投放服务补充协议,对后续广告服务打五折处理,即2×20年4月至 6月客户于每月月底支付5万元,且双方已批准执行。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补充协议中对后续广告服务打五折应当按照可变对价进行相关处理
B: 甲乙公司对后续广告费用的重新约定属于合同变更
C: 该项合同变更应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进行会计处理
D: 新合同的交易价格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