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及增值税税率17%,主营白酒酿造与销售,某月初因改进工艺,每吨白酒耗用原材料(高粱)大大降低,考虑到高粱长期存放容易变质,公司决定将多余粮食出售,某粮油公司得知后,向杜康公司预定所有多余高粱库存并先行支付1000万元,同时表示将待杜康公司存货清查完毕后结清货款,杜康公司表示同意。对于此业务,杜康公司几位财务产生了争议,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张会计: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
B: 李会计:应确认其他业务收入1000万元
C: 王会计:不应确认收入
D: 赵会计: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