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条件是什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单位提供书面证明,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2021-2025年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
通过全国统一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并在有效期内。
高级经济师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需满足以下之一:
博士学位,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注:先取得经济师职称后取得规定学位者,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专业技术理论和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县以下基层人员或援藏、援疆1年以上人员需满足以下1项以上,其他人员需满足2项以上:
主持单位工作或管理项目中,被评为省部级优秀项目(单位)1次或市级优秀项目(单位)2次。
在承担单位经济工作中,提出建议、意见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采用1项,或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采用2项以上。
参与市级及以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规划实施评估等项目并得到实施,完成县级以上技术操作规程或规划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采纳并转化为方案。
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2项相关知识产权成果并实现转化应用,完成的经济研究成果获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奖励,或者参与大中型企业投融资、改制、管理创新项目达到目标,出版经济专业著作1部及以上,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在CN或ISSN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经济专业学术论文等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撰写报告被县级以上部门认可并推广,取得显著效益。
注释:同一业绩按1项计算,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文件、资料。
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况
近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未满,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3年内不得申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延迟3年申报,个人或担任法人的企业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
评审结果公示
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组建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省发改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