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食品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先付款前,爆出乙公司食品违法使用添加剂的新闻,导致乙公司商誉尽失。此种情形下,甲公司可以行使( )。

A: 先履行抗辩权

B: 不安抗辩权

C: 先诉抗辩权

D: 同时履行抗辩权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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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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