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员工往返车费属于职工福利的一种,报销时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与员工往返车费有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实际报销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

  3、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企业支付员工过年的车票属于职工福利的一种,企业职工福利费指的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了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社会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其中包括发放给职工或者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以及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员工因工产生的打车费相关处理会计分录

  1、在单位注册地的员工外出产生的打车费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交通费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交通费

    贷:库存现金等

  2、员工出差过程外出产生的打车费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银行存款等 

私车公用相关条件规定

  1、车辆必须为员工本人名义购买的车辆,并且必须各项手续完备,安全性能良好。

  2、员工应保证本车辆为职工亲自驾驶,仅供白天上下班以及外出办公时使用,不得将车辆转至他人使用。

  3、公司有权利对车辆的实际驾驶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按私车公用的标准支付相关的交通费用。

  5、员工应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不承担车辆维护、保养、保管、行驶职责及相关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