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企业在春节期间会为员工发放开门红红包、优秀奖励红包等,以此激励员工更加努力的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对于春节期间所发放的红包在其财务处理方面有多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将其计入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等
优点:快捷
缺点:需要占用员工福利,除非未来有减少个税的情况发生,否则这种做法弊端太大。不仅需要合并工资缴纳个税,同时还会挤占职工福利费(根据法律规定,职工福利工资总额14%内允许税前扣除)。
2、将其计入工资薪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优点:不会挤占职工福利费,同时扩充工资总额基数,这种方法也是目前最常采用的处理方法。
3、将其结转到成本费用中: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
优点:处理方式相对方便。
注意:根据职工所在的部门结转至成本费用。
4、将其以法人(股东)以个人名义发放红包
借:其他应收款—XX股东
贷:库存现金
优点:单位法人或股东以个人名义发放红包,会计不必记账
缺点:如单位法人发放红包时从公司账户支取,则需要记账;后期需要股东提供其他发票,把这笔其他应收款结平。
为奖励员工,多数企业在春节期间会在员工微信群里发放红包,让大家一起抢红包。微信所发放的红包多为老板、领导私人的微信余额账户中发放的红包。那么对于这种红包来说,发红包的人和抢红包的,都不涉税,因此不用担心微信红包的税务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