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按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及消费税之和乘以教育费费率计算得出应交的教育费附加。那么教育附加税退回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教育附加税退回的账务处理
应当冲回税金及附加,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贷:税金及附加
缴纳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教育费附加介绍
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根据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及消费税之和,分别乘以当地教育费费率3%、地方教育费费率2%,计算得出当月应交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从2010年12月1日起,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2%。两者分别按以下公式计算:
1、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2、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