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即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税局退回城建税该怎么做会计处理?可以用来直接冲减“经营税金及附加”或者增加“营业外收入”。来跟着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看看你都做对了吗?

税局退回城建税的会计处理

  税局退回城建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对于税局退回的城建税,可以直接冲减“经营税金及附加”或者增加“营业外收入”。一般应当保持“经营税金及附加”科目和“经营收入”呈一定比例关系,做营业外收入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税金返还

  收到退回城建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1、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知识延伸:减免的城建税账务处理怎么做?

  城建税指的是什么?

  城建税,全称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这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所征收的一个税种,征收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地区。

  城建税属于一种附加税,和其他税种的区别在于它没有单独的征税对象,其计税依据为所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相加。城镇规模不同,其税率也是不一样的。城市市区的纳税人,税率是7%,而县城或者建制镇的纳税人,税率则为5%,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的纳税人,税率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