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业,可以根据相应业务特点选择是否实行差额征税,以下是会计网整理的关于旅游业差额征税账务处理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旅游业差额征税

  旅游行业差额征税怎么做账?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同时,允许差额征税的成本发票为原始凭证入账,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旅游业销售额如何确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差额征税是什么意思?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即全额征税;但对于部分项目允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征税,即差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