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企业可以选一般计税或者差额征税的计税方法,选择差额征税的企业,要怎么计算销售额呢?来和会计网一起了解吧。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政策要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方法(差额征税)计算销售额的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选择差额征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于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3%征收率。
旅游业差额征税销售额计算公式
一般纳税人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6%)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3%)
旅游行业差额征税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同时,允许差额征税的成本发票为原始凭证入账做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