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招待费,其实有些公司会分为几种明细来区分,有公务的还有业务招待费,那么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公务招待费包括哪些内容,和业务招待费的区别是什么?

招待费包括哪些内容?

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在管理费中列支。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公务招待费包括哪些内容,和业务招待费的区别是什么?

税法上没有把招待费分为“公务”和“业务”,只要是招待性质的支出,就应列入“业务招待费”科目核算,不管你在凭证摘要里,在招待费前缀上什么定语,都要计入此科目,支出的40%部分在税后列支(当然是汇算清缴的调整时)

如果年底没有收入,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什么?

如果是当年的新办企业应该分两段来确定业务招待费税前允许扣除的标准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2、筹建期结束,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也就是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按其60%和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孰低确定的。如果企业全年无销售(营业)收入,那就在生产经营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全部不能在税前扣除。(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以上就是有关招待费的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