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交易活动中,出租方为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会向承租方收取相应的押金。今天会计网给大家整理了押金账务处理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租房押金会计分录
对租房押金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将押金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退还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具体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比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等。
无法收回的押金会计分录
1、已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要把提取的坏账准备冲销:
借:坏账准备
贷:其他应收款——押金
2、没有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直接计入费用核算: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其他应收款——押金
支付租金的会计分录
预付全年租金时:
借:预付账款——租金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按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
贷:预付账款——租金
仅支付当月租金: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租金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