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经费怎么申报?如何计提缴纳?就以上问题,本文将作详细解答。

工会经费申报

  工会经费如何申报?

  以山东省为例:

  1、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后进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主页面。

  2、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栏选择“综合申报—通用申报”。

  3、进入通用申报“税(费)通用申报表”页面——选择“按次申报”——税款所属期默认不变——点击下一步。

  4、填写“税(费)通用申报表”:

  (1)应按单位实际选择,“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在“□”中打“√”);

  (2)填写“应税项”(纳税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

  (3)其他选项自动生成,所以无需填写,填好后点击“申报”。

  5、系统弹出提示的对话框——申报提交——成功申报后出现申报结果——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缴款”。

  6、缴费成功后——可以查询和打印“税(费)通用申报表”。

  工会经费如何计提缴纳?

  1、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

  实行分级拨缴或先缴后返的缴费方式:

  (1)分级拨缴:按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后,将其中的40%向税务机关缴纳,剩下的60%拨付给本单位工会账户(本单位工会留用)。

  (2)先缴后返:按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算出工会经费,全额由税务机关代收,再由上级工会按一定比例(一般60%)转拨给缴费单位的工会。

  2、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

  缴费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一般由税务机关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收工会筹备金。

  注:工会经费的代征办法由各省总工会和税务局制定,不尽相同,因此具体缴费方式和比例应按当地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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