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纳税前认证的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这部分的内容如果你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申报前认证的发票还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申报前认证的发票还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申报前认证的发票还可以抵扣,报税之前可以认证增值税发票,报税与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时间上的冲突,也没有先后顺序,但是,上一个月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在上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里面反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认证前的增值税发票在认证后可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在认证前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认证前的增值税发票在认证后是不可以抵扣的,没取得资格前还只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做成本不能抵扣,只有变成一般纳税人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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