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会计网回复了一大波关于发票的相关提问,接下来,就挑出最典型的10个,以便有相同疑惑的会计朋友参考。

跨期发票如何处理?

  1.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哪些发票?通过哪些渠道领取?

  (1)使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或税务ukey开具的发票种类包括: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通过开票系统自行开具,可用于抵扣。

  ②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折叠式、卷票和电子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领购,普票不得用于进项抵扣或扣除。

  ③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由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当购买方为单位时,可作为进项抵扣。

  ④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由从事二手车销售的企业领用。

  (2)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种类包括:

  ①通用机打发票,有折叠式和卷式,一般由未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和某些特殊行业的企业领用。

  ②定额发票,金额固定,一般为个体定额户和某些特殊行业的企业领用。

  以上发票种类你都清楚了吗~纳税人在申领发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发票种类哦。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间是多久?如果过期了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在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取消了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而在2017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发票,超过了申报抵扣期限又要怎么办呢?来看看国家税务总局的回复:

跨期发票如何处理?

  3.有一笔费用在2020年开了发票,但还没取得发票,现在已经2021年了,要怎么处理?企业所得税还能扣除吗?

  由于费用发生在2020年,因此,不管有没有取得发票,账务处理都应该计入2020年。

  借: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至于税务处理的问题,这笔费用只要能在2020年汇算清缴之前取得发票,不管它是在2020年还是2021年开具的,在汇算清缴时都可附在费用凭证后,允许扣除。

  若在汇算清缴之前无法取得发票,则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后面再取得发票时,可以在费用所属期去调整纳税申报表,把这笔费用扣在当期,或者也可以在发票取得当期做纳税调减的。如果之后都无法取得发票了,就不需要进行处理了。

  4.零税率发票和免税发票是一样的吗?如果不一样,有什么区别?

  由于零税率发票和免税发票的税额都是0,因此常常有人开错,也有人分不清两者之间的区别,不敢确定自己的发票是否合规。

  先来看看免税。增值税发票免税,一般是指某个应税项目,原本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但由于国家发布了免税政策,此应税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在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进项不允许抵扣,也不退还。

  开具发票时,税率栏为免税字样。

  零税率发票则是应税项目的税率为0,不等于免税。零税率在销售环节的税额为0,且进货环节包含的进项税可以给予退回。

  如果不符合免税政策,却开了免税字样发票,严格来说,属于不合规发票。

  5.开了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上面没有发票专用章,能用吗,还是要加盖一个?在使用规定上,和纸质专用发票有什么区别吗?

  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因为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来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电子专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用发票是一样的。

  补充: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上,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也可以作为报销入账归档的依据,但应该同时保存该打印版纸质发票对应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6. 收到一张发票,货物名称是详见销货清单,税率栏是空白的,是否有效?

  正常情况下,不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票面上的货物或者服务都有对应的税率。

  但在实务中,会有不同税率混开的情况,这种时候,一般明细清单上有对应的税率,但汇总到发票时,清单税率栏会显示空白。因此,这种税率栏为空白的发票,是有效的。

  7.客户拒收发票,理由是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同一人,这样的发票有效吗?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时,要求填写项目齐全,填写内容应真实。开票人是发票的基本内容,是需要填的。对于收款人和复核人的填写,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因此,在实务中,如果大家担心发票不合规,就尽量避免出现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但如果真是同一个人,只要是符合真实业务的,那就没有太大的问题。

  8.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可以开票吗,会不会有风险?

  《发票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禁止“超经营范围开票”。多地税务局回复称: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即使不在营业执照范围内,也是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如果实在不放心,那么建议大家:

  临时性业务的,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

  经常性业务的,可以先增加经营范围,再到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地征收品目和征收率,就可以自行开具发发票了。

  9.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收了收了款之后,客户说不要发票,我们可以不开发票吗?

  可以,但当期需要申报不开票收入计税。

  在实务中,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销售货物时,如果客户不需要发票,可以不开的。但对于销售方而言,是产生了未开票收入的。虽然没有开票,但也要按收入进行账务处理。

  先按开票收入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入账后,在次月申报时,未开票收入也需要申报计税,税控系统中有专门的的填报栏。

  10. 个人抬头的电话费发票可以报销吗?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这个问题存在着争议,小会搜索了一些税务局的回复,有的税务局称,对于个人名头的电话费等支出,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相关,属于个人消费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而有的税务局则认为可以税前扣除。

  例如深圳市税务局的回复:

跨期发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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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建议大家遇到这个问题时,多多咨询当地财政局,以当地财政局的回复为准。

  以上就是本期的发票答疑汇总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在下方留言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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