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抬头写错了应该直接作废发票吗?会计应该怎么处理呢?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发票抬头写错了怎么办?

  发票抬头写错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是在开具发票当月发现抬头开错,对方可直接将已开具的错误发票作废,重新给您开具正确发票;如果是在开具发票以后月份发现抬头开错,对方需开具负数发票,冲减错误发票,然后再重新给您开具正确发票。

  但是如果是增值税专票跨月份开错的,应该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票方凭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开正确的发票。

  发票抬头怎么填写?

  通常情况下,发票抬头写的是购买方的名字。如果是个人购买的,发票抬头可以填写客户本人的名字。如果是企业购买的,发票抬头处填写企业的名称就可以的。如果企业想用于报销的话,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同时填写企业抬头和税号。筹建期企业没有名称或税号,可以将发票开给发起人,在企业设立后可以作为开办费扣除。

  以上就是有关发票抬头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