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属于流动负债,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如何做账?
职工教育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单位职工不但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集体福利的权利,还有接受岗位培训、后续教育的权利,为此需要一定的教育经费。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等。
培训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开具增值税专票时可以抵扣吗?
全面营改增后,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费收到专票可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对照上述规定,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开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可抵扣,而应在福利费开支的相关进项税额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