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货本月若已经入库,但还未收到相应的采购发票,因此无法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到了月底,为正确核算库存成本,会计人员一般会作暂估入账处理。
存货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
1、 暂估入库
案例: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A,用于生产商品B(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还未收到发票。根据合同约定,材料价格共计1 130元(含税)。
暂估入库分录:
借:原材料——A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 1000
由于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即,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另外,暂估金额应按照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2、暂估回冲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应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实际工作中,若是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则会造成工作量加大,所以一般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1)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A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 -1000
(2)收到发票后,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A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
贷:应付账款——某供应商 1130
存货相关会计分录
1、验收入库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2、发出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企业购入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
借:库存商品(售价)
贷: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商品进价)
商品进销差价(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对外销售发出商品时,按售价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期(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