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支付其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对于离职补偿金,应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员工离职补偿金分录

  员工离职补偿金的会计分录

  (1)进行计提时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2)实际支付时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3)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