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生其他应收款业务时,应将收到的其他应收款放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收到其他应收款做账

  公司收到其他应收款如何做账?

  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发生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还款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区别

  主要区别:

  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其他应付款是负债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

  含义上的区别: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6.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

  7.预付账款转入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