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盘查现金,发现现金出现盘盈盘亏的情况时,可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相应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现金盘盈盘亏如何做账?
企业现金盘盈盘亏在处理之前计入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待确认原因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做对应的分录,其具体分录为:
盘盈时: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会计里边的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有点类似“固定资产清理”科目,都是过渡性科目,一般期末是没有余额的,它的余额都进入了当期损益类科目了,而进入损益类科目,借贷规则正好反过来,贷方是收入增加(或成本费用减少),借方是费用增加,如流动资产盘盈是冲减管理费用。
本科目月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
现金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现金盘盈时:
现金盘盈一般是企业管理制度的疏失和收款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不存在恶意作弊的问题,因此一般的现金盘盈应贷记“管理费用-其他”科目。对于部分因客户原因造成的多收款而且无法退还造成的现金盘盈,则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否记入“营业外收入”的关键,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失控或者收款人员是否失职,对于企业内控制度有效,收款人员无工作失误所造成的盘盈才能记入“营业外收入”。
现金盘亏时:
对于真正的现金盘亏,应先记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现金盘亏”科目挂账,待审批结果根据产生盘亏原因再进行处理。基本处理的原则是,如因企业管理不善(例如制度有漏洞),即没有个人主观恶意舞弊所造成的盘亏,应记入“管理费用-其他”;如因个人舞弊造成的盘亏,则属于一种意外损失,所以应记入“营业外支出”;对于无法判断是否个人主观有舞弊意图,而且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确有漏洞的,则需要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一般如无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个人舞弊,则都应判断为管理疏失,则需要记入“管理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