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公益性捐赠做账

  公益性捐赠如何做账?

  一、捐赠现金: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捐赠实物:

  发生捐赠支出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是指公益、救济性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营业外支出的主要内容

  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科目,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损失)、捐赠支出、盘亏损失(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非常损失(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罚款支出(行政罚款、税务罚款,其他违法或违背合同而支付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债务重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