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某些商品交易需要支付押金,出现没收押金的情况时,在实务中应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相应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没收押金如何做账?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的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无形资产的租金、应付的罚款、滞纳金、违约金等。
其他应付款属于负债类科目,用于应交纳的残保金,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借款,收到的保证金,收到的押金等。
支付押金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押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押金和违约金区别
押金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具体的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押金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的法律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式。押金担保,在本质上属于质押的范畴。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受限制的。
押金是担保某种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按约定履行,押金可能没收,法律上没有押金这个词,只有定金。违约是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违约金是违约后的支付的对价。可见,押金和违约金两者意思不同,有着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