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是质押担保的另一种形式,它能有效地保障债权的实现和合同交易的完成,支付押金时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支付押金做账

  支付押金的会计分录

  1、支付押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押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收到退还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押金

  3、押金无法退回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押金

  什么是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应收票据、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押金和定金的区别

  ①押金属于物权范围;而定金不具有物权的效力。

  ②押金是在交易习惯中形成的方式,我国法律对此并未禁止也不承认;定金则是法定的。

  ③押金的数额可以不限制得自由约定;而定金的数额按照规定不可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④押金仅仅是起到担保作用;而定金还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