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清查一般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对于企业经营发展有着一定的意义。通过财产清查,可以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企业清查财产过程中,可采取哪些方法?
财产清查的方法
库存现金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法,银行存款的清查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主要有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
实地盘点是指在财产物资堆放现场进行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的一种方法。
技术推算盘点是利用技术方法,如量方计尺等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进行推算的一种方法。
财产清查的会计分录
企业在进行财产清查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处理,该科目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及其处理情况。比如企业在对现金等进行清查时,发现有现金长款,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对于盘盈的库存现金,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对确实无法查明原因的金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果是短款,则做相反的分录,其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也是类似操作。
财产清查的分类
(一)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对属于本单位或存放在本单位的全部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年终决算之前;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二)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内容(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现金应每日清点一次,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各项存货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三)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四)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如:
(1)更换出纳员时,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所进行的清查;
(2)更换仓库保管员时,对其所保管的财产进行清查;
(3)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时所进行的清查等;其目的在于查明情况、分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