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实施方法包括四点内容,分别是审核稽查方法、审计记录方法、审计评价方法、审计报告方法,具体如下:
审核稽查方法,是指收集审计证据时所采取的各种方式和技术。它又可以分为系统检查法和审计技术两大类。系统检查法是根据系统的观点,以确定对被审计资料或被审计活动进行审查的顺序和审查的范围。如包括顺查、逆查、直查等顺序检查法和详查、抽查、重制等范围检查法。如果把系统检查法理解为是确定收集审计证据的顺序和范围,那么审计技术方法就是为了收集审计证据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审计技术又可以根据审计工具和其适用的信息系统分为手工审计技术和计算机审计技术。
审计记录方法,是指对审计记录文件的设计、填制与审阅的各种方法。审计记录,有益于全面而系统地反映审计的过程和结果,为形成审计的结论和决定提供充分依据,为编写审计报告提供完整的资料,同时也有利于确定审计人员审计行为的恰当性和应负的责任范围。审计记录文件,有审计人员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之分。
审计评价方法,是指根据查明的事实,对照审计标准以判定是非良莠的方法。通过审计评价,可以确定被审计资料是否真实、正确和可信,以及确定被审计经济业务和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理和有效。审计评价方法根据其适用范围的大小可分为一般评价方法和特定评价方法。一般评价方法是指适用于对各种被审计项目进行评价的程式和技术,特定评价方法是指只适用于对某些具体对象的评价要点与要求。
审计报告方法,是指对审计报告进行设计、编写与审定的方法。审计报告方法,有利于对每次审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而有重点的反映,便于审计委托单位或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项目作出正确的结论和处理决定,便于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了解审计结果以及明确各自的责任范围。
审计实施是指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财务收支项目实质性审查,进而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作出审计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