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代扣代缴时,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代扣代缴公积金分录
计提公积金的时候,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缴纳公积金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扣除个人负担部分,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个人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是指市民工作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
缴纳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从个人工资扣缴个人应当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股份支付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