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到外地出差办理业务时,因不想自己垫付差旅费而向企业申请借款的,可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员工出差借款分录

  员工出差借款的会计分录

  出差前员工向单位借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按照实际发生的差旅费进行报销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如存在多余的资金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如借款不足以支付差旅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差旅费的涉税处理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以及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二、根据《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就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