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不同于固定资产,一般来说它的价值较低,使用年限为一年以内,可以作为工具重复使用,但是易损耗。那么采购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采购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我们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相关的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第二种情况,如果我们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计入成本),则相关的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等
以上就是采购低值易耗品的两种不同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了。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账务处理
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单次平均摊销额。分次摊销法适用于可供多次反复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在采用分次摊销法的情况下,需要单独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科目。
(1)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2)第一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3)第二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同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