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亏是指存货盘点后,其账面结存数大于实际结存数的情况,造成存货盘亏的原因有很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那么相应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存货盘亏分录

  存货盘亏分录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当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再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属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当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再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应当注意的是: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但是自然灾害造成外购存货的毁损,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要转出。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存货毁损时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什么是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包括但不仅限于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营业外支出”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记入借方,同时应按照“营业外支出”科目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户从而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结转损益时,“营业外支出”账户的余额应当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