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一般是指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库存商品。当中所涉及到的账务问题,很多会计人员不清楚如何处理,下面会计网解答大家的疑问。

发出商品是什么意思?

  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

  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按合同约定的日期确认收入,

  借:应收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发出商品;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发出商品的含义

  1、是指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库存商品。

  2、是指在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先交付商品,货款以后分期收回。

  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1、对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