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是指企业给内部各部门用作零星开支的备用现金,一般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对于企业提取备用金,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提取备用金分录

  提取备用金的会计分录

  1、提取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银行存款

  2、用备用金支付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3、期末收回备用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什么是备用金?

  备用金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零星采购、差旅费、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企业在拨付备用金时,根据企业管理的需要,企业可以采用一次性备用金或定额备用金制,在“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明细账户中进行核算。

  根据我国的规定,备用金应当由企业指定专业人员负责专门的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

  对于预支的备用金,拨付时可记入“备用金“科目的借方中进行核算。

  什么是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