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可以加工自己企业的原材料外,也可以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对材料进行加工。对于来料加工业务,应如何写会计分录?
来料加工的会计分录
1、企业收到委托处理材料时:
不得进行会计处理,但收到的委托处理材料应在记录簿中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如何理解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指的是生产单位为生产产品或是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各项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备品备件、辅助材料、燃料及动力等)、直接工资(生产人员的工资、补贴)、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费);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内的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维修费、折旧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等)
企业应设置生产成本账户来核算生产成本,还可以分设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制造费用在未计入各产品成本计算对象之前,应先在制造费用账户中进行归集核算,然后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产品成本之中。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加上期初在产品成本,减去期末在产品成本,便能计算出本期完工产品成本。
期初在产品成本+本期发生生产费用=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末在产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