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商品支付货款,在未收到发票时先按货物的暂估价做入账处理,可以计入“预付账款”等会计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该怎么走?

支付货款未收到发票

  已付货款但没有收到发票的会计分录

  1、支付款项时

  借:预付账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收到材料但未附发票时

  借:原材料-暂估

         贷:预付账款

  3、收到发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暂估

  什么是暂估入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对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等暂估入账。

  什么是预付账款?

  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在日常核算中,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对购货企业来说,预付账款是一项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施工企业的预付账款主要包括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

  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会计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