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采购原材料的过程中出现货已到发票账单未到,到月末入账时可以采用暂估入账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暂估成本的会计分录该如何编制?

暂估成本分录

  暂估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收到发票账单,用红字编制会计分录冲回: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暂估成本是什么?

  暂估成本指企业当月购入的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是还没有收到销货方开出的正式发票,所以在月末计算该材料的成本时,只能按合同上的单价金额暂估入库,该批材料的入账成本就是暂估成本。

  在月末,企业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可以根据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原材料的成本等暂估入账,因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暂估金额是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在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时,本科目的借方登记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