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时,一般将预缴的税费计入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建筑业预缴增值税

  建筑业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是什么?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银行存款是什么?

  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

  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