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拥有的低值易耗品,会计人员可以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低值易耗品分录

  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

  1、初始购进时,应当计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这一会计科目中,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实际领用时的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3、第一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4、第二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同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周转材料是什么?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周转材料属于资产类科目,在资产中归入流动资产中的“存货”。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低值易耗品是什么?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都是企业的劳动资料,两者区别在于固定资产是主要劳动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