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退税为0的原因有:1、不符合退税条件:综合所得税合并计算后,按月预缴的个税金额与需缴纳的税额相同;2、本不需要缴纳个税:预缴纳税额为0;3、计算税额方式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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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退税为0的原因分析

  1、不符合退税条件:综合所得税合并计算后,按月预缴的个税金额与需缴纳的税额相同;

  2、本不需要缴纳个税:预缴纳税额为0,可能存在需要补充缴纳的情况则不用退税;

  3、计算税额方式有问题:返回上一步使用正确的方法进行计算。

  个人所得税退税为0怎么办?

  1、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打开个人所得税申报界面,确认个人基础信息无误后,进入下一步;

  2、若看到应补税额为0,可能是系统没有个人收入计算在内,可返回上一步,选择工资薪金进行添加,现在以劳务报酬为例进行添加:

  在“收入和税前扣除”页面,找到“劳务报酬”选项,点击“详情”,点击界面右上角“新增”,有两种添加方法,分别是“查询导入”和“手工填写”;

  3、或选择另一种计税方式。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无收入等原因,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5、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

  6、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7、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时间

  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纳税人办理上年度汇算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依法退税,若纳税人没有提供本人有效的银行账户,或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