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回赔付支出会计分录主要涉及三种情形,具体如下:

摊回赔付支出会计分录怎么做

  1、在再保险业务中,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确认支付赔款金额的当期,做以下分录:

  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摊回赔付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再保险分出人因取得和处置损余物资、确认和收到应收代位追偿款等而调整原保险合同赔付成本的当期,应做以下分录:

  借:摊回赔付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分保账款

  3、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

  期末,原保险人将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分出保费”科目,同时借记“摊回分保费用”“摊回赔付支出”“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应无余额。

  借:本年利润

    贷:分出保费

  同时:

  借:摊回赔付支出/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等

    贷:本年利润

摊回赔付支出科目解释

  摊回赔付支出在会计实务中指的是“摊回赔付支出”会计科目,属于保险专用的损益类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处理,最终应当无余额。

摊回赔付支出是什么

  摊回赔付支出是指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摊回赔付支出核算什么内容

  摊回赔付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也可以单独设置“摊回赔款支出”、“摊回年金给付”、“摊回满期给付”、“摊回死伤医疗给付”等科目,该科目可按险种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