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始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那么,互联网平台企业具体要“报什么”呢?

总的来说,需要报送的信息可以用“四类信息,七张表格”来概括:
第一类,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基本信息,对应填写表1《互联网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报送表》,主要是填报平台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证信息、平台信息、相关运营主体等信息。
第二类,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对应填写表2《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表》。这里还需要注意,对于已取得登记证照经营者和未取得登记证照的经营者从业人员,需要分别填列相应信息。如果平台企业运营的是网络直播平台,除表2外,还需要报送表3《平台内的直播人员服务机构与网络主播关联关系表》,说明主播与相关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如果平台企业给小程序、快应用提供基础服务,或者做“平台聚合”的,除表2外,还需要报送表4《平台内的平台企业身份信息报送表》,厘清平台内平台的信息。
第三类,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对应填写表5《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报送表》,填报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上季度的收入信息,包括取得的收入交易(订单)数量等。而对于境外平台来说,除应填报表2以及表5外,如果平台内境外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向境内销售了服务和无形资产,还需要报送表6《平台内中国境外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报送表》,报送上季度的相应收入信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平台内单个境内购买方季度累计交易净额不超过5000元的,这部分可以暂时不报。
第四类,网络主播及合作方的涉税信息,对与从互联网平台取得直播相关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自然人除外),比如我们常听到的“MCN”机构,需要填写表7《网络直播涉税信息报送表》,报送网络主播以及合作方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上述信息的填报,在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5号公告里都有明确的规定,相应表格也有详细的填表说明,大家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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