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后索要发票有意外惊喜,最高可中奖20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公告》,自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此次发票摇奖活动采取两次摇奖模式,第一次开奖为即时开奖,设置5档奖项,分别为2元、5元、10元、50元、100元。第二次为定期开奖,设置3档奖项,分别为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可以参与摇奖的发票范围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参与的行业范围包括: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7种普通发票不能参加摇奖哦:
红字普通发票;
代开的普通发票;
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自开票之日起已超过180天的普通发票;
发票票面金额20元(不含)以下的普通发票;
购买方为非自然人的普通发票。
那么如何参与发票摇奖呢?
第一次摇奖消费者可以使用支付宝参与摇奖,进入支付宝“发票管家”,点击“发票摇奖”功能菜单进行摇奖。中奖奖金以电子支付方式即时给付中奖者,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弃奖金额结转下期。
第二次摇奖要同时满足已参与第一次开奖、经系统校验、已采集发票持有者个人信息三个条件才可以参与。
河南省税务局官提醒广大消费者:销售方拒绝向购买方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购买方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税务机关发现伪造、变造中奖发票或者冒领奖金等骗取发票奖金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