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否需要申报增值税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指的是分公司不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与公司总部一起核算。本文就针对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否需要申报增值税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要申报增值税吗?
答: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需要申报增值税,可以与总公司合并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按照法律法规可得:
经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除了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之外外,居民企业纳税地点为企业登记注册地,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其纳税地点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经过总公司税务机关批准后,分公司可以实行增值税预征,之后由总公司统一抵扣即可,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否可以独立开票?
答: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可以独立开票的。由于分公司同样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可以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这样一来也就能够独立开具发票。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记账、核算。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区别是什么?
分公司独立核算指的是分公司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进行单独核算,单独建账进行管理。而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指的是分公司不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和公司总部一起核算,不用设置新的账套进行核算管理。
分公司独立核算特点体现在:
1、在管理上具备独立的组织形式,有一定数量的资金;
2、分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进行经营活动,和其他单位签订经济合同;
3、分公司独立核算有着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可以独立计算盈亏。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特点体现在:
1、一般情况下是由上级拨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
2、本身是不单独计算盈亏的;
3、分公司独立核算特征体现为一切收入是全面上缴的,所有支出都是都是向上级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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