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所得税要做汇算清缴吗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分公司是由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企业所得税是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的。本文就针对分公司所得税要做汇算清缴吗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分公司所得税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答:由于分公司不需要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分公司所得税不需要做汇算清缴。
根据相关规定可得:
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当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之前,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送。总机构应当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向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送。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根据相关规定可得,以下这些情况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六万元,但是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是预缴税款时没有进行申报扣除的;
3.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4.纳税人有符合条件的公益事业捐赠支出,但是预缴税款时没有办理扣除的;
5.预缴税款时,对于综合所得税收优惠没有申报享受或者没有足额享受的。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分公司实际上是属于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相对于总公司而言,而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
2.分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3.分公司是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而子公司是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相关活动,自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