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每个月都需要申报增值税,申报完增值税之后,还需要申报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的附加税,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它们的账务处理要怎么做?来一起了解吧。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为了加强城市维护建设以及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而征收的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依据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为市区的7%,县城、镇的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
应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实际交纳的消费税)×适用税率
会计分录为,计算时借方记“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方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缴纳时,借方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方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交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计算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缴费与附加”等科目。缴纳时,借方记“应交税费—应交缴费与附加”科目,贷方记“银行存款”科目。
案例分析
2019年5月份,甲公司实际交纳增值税为50000元,消费税24000元,适用的城市建设税税率为7%。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计算:
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0000+25000)×7%=5250(元)
借:税金及附加 5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250
(2)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250
贷:银行存款 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