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附加税,一般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计税依据。今天会计网给大家整理了计提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会计分录及相关计算公式,来了解下吧。
计提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分录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方法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计税依据,当月应交的城建税,应根据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及消费税之和乘以当地城建税税率计算得出;当月应交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应根据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及消费税之和分别乘以教育费费率、地方教育费费率计算得出。
城建税税率:如果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则适用税率为7%,如果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或镇的,则适用税率为5%,如果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镇的,则适用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教育费附加适用3%的征收率,地方教育费附加适用2%的征收率。
归纳计算公式:
1、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2、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3、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