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的行为,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表中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据此,个人就此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来贴花,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