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的金额较大的的征收(拆迁)补偿,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第一条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个人取得的是按照城镇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拆迁补偿款,按规定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而如果取得的拆迁补偿款超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标准计算的部分,原则上是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在实务中各地税务的操作口径可能会有不一致,若有超出标准的补偿业务发生,建议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充分沟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