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处理账务时,一般以发票作为重要凭证。对于跨年发票的情况,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跨年发票如何做账?
去年的发票如果金额不大今年入成本可以,如果金额比较大,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走账,然后更正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借: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等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其他应付款等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支付款项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跨年发票的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有关规定,取得跨年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需具备真实性。也就是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如果发现存在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未扣支出,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