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新手会计可以意识不到风险,也有时候是为了想省事,直接就开票了,如果没收到货提前开票会有哪些风险呢?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提前开票是肯定有税务风险的,如果税务局稽查的时候,发现缴税的项目不对,少交了,不仅仅是补税的问题,还会涉及到可能觉得公司在偷税漏税,或者是虚开发票的问题,因为,在实际的交易中,有的企业是等不得拿货,就要发票抵扣,少缴增值税,但后来还是要货的,这也罢了,有不良企业是骗票或买票,根本不要货,一旦他被查,就会连累你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这是法律责任。我们站在公司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对外开发票,就是销项税,买回来的原料,就是进项税,每月要交的税就是:销项减进项,所以一般老板都会要求财务控制开票金额,而且有时还会和税局有一定关系,比如票不够开,或者金额小的不给开之类的问题。
提前开票算不算虚开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2014年8月1日起,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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