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从会死娱乐服务业或广告服务业的,按现行税法规定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税,具体应如何计算?
文化事业建设税如何计算?
文化建设税的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的计算方式要根据缴纳义务人的不同行业做不同区分:
1、如果缴纳义务人是从事广告服务业的:
计费销售额=提供广告服务所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者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
这里面,按规定扣缴文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2、如果缴纳义务人是从事娱乐服务业的: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化事业建设服务而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价外费用。
要注意的是,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会计分录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先计提文化事业建设费,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2、企业支付文化事业建设费,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